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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11月12日率先启动中晚稻托市收购
发布时间:2020-11-12 14:07 来源: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

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,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近日批复同意,自11月12日起在黑龙江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0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。


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


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20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

国粮粮〔2020〕290号


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:

你公司《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20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》(中储粮〔2020〕257号)收悉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《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》(国粮发〔2018〕99号)有关规定,经研究,同意自11月12日起在黑龙江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0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。

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

2020年11月11日
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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