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> 政策法规> 正文
财政部:关于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8-24 08:07 作者:gaoruijuan 来源:财政部

财税〔2016〕92号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
  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6年9月1日起,将玉米淀粉、酒精等玉米深加工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恢复至13%。玉米深加工产品清单见附件。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
附件:玉米深加工产品清单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
2016年8月19日

0
推荐阅读
    本网所载文章、数据仅供参考,使用前请核实,风险自负
    Copyright © 2011 www.gitesjardin.com 博亚和讯
    京ICP备13008321号-1
    公安部备案 11010802029875